关于速卖通防疫物资商品的管控升级公告
更新日期:2020.3.31
尊敬的商家:
为了符合相关法律和市场监管要求,同时为提供商家更好的经商环境及提高速卖通商品总体产品品质和物流时效,优化买家购物体验,平台针对防疫物资商品的发布规范及发货履约做了再次升级,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品发布类目要求
1、按照已生效规则,医用类口罩(属于医疗器械)有且只能发布在Health & Beauty / Health Care/ Household Health Monitors / Medical Masks 医用口罩。
2、非医用防护型口罩应且仅应发布在以下四个类目下,严禁将防护型口罩发布在除以下类目的其他类目下:
Health & Beauty / Health Care / Personal Health Care / Masks(none medical)口罩(非医用)
Security & Protection / Workplace Safety Supplies / Masks / Protective Mask防护口罩面罩
Security & Protection / Workplace Safety Supplies / Masks / Dust Mask防尘口罩面罩
Mother & Kids / Baby Care / Baby Health Care / Baby Protective Mask婴童防护口罩
3、重点提示:婴童口罩下禁止发布成人口罩,否则按照类目错放进行处罚!
二、产品发布规范
1. 医用类口罩(Medical Masks)
1)商家发布医用类口罩(Medical Masks)时,需在商品发布环节进行商品资质信息的填写或上传。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填写或上传相应的商品资质信息,具体如下:
·中国生产的医用口罩必须取得国内II类器械注册号(强制)
·销往欧盟市场的医用口罩需取得CE认证(可选)
·销往美国市场的医用口罩需取得FDA注册(可选)
·销往韩国市场的医用口罩需取得MFDS注册或KC认证(可选)
2)商家发布医用类口罩时,应在商品详情页添加如下声明:
Please be kindly noted:
· Listed product is produced and distributed abroad and subject to the laws of its country of origin.
· You may purchase the products for personal use only.
3)资质提交常见问题(FAQ):https://sell.aliexpress.com/zh/__pc/hQEeddqXpp.htm
2. 非医用防护型口罩
1)针对非医用的普通防护口罩切勿发布在Medical Masks类目,不可描述任何医用用途,并应对口罩产地、安全标准、防护层级等属性根据商品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宣传N95或其他防护效力(KN95、KF94、FFP2等)的口罩发布时,在发布商品时必须勾选相关防护等级属性,且商品主图和详情页上传展示对应合规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2)平台已于北京时间2020年3月12日开放防护口罩相关类目的欧盟CE认证资质上传功能,详情参考:关于鼓励口罩类商品完成CE认证的公告。
3)商家发布非医用的普通防护口罩时,应在商品详情页添加如下声明:
Please be kindly noted,the listed product is produced and distributed abroad and subject to the laws of its country of origin。
3、其他发布说明
1)禁止提供不合规的医疗/防病毒商品,商家销售防疫类商品,需要确保合法来源,品质保证,特殊时期保障消费者体验。
2)商家禁止发布和销售任何含有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直接文字描述或隐含语义的产品。即商家不得在平台任何位置,如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标题、规则、属性、图片、详情描述等)、店铺装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banner、店铺介绍、联系方式等)等发布含有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文字(包括任何语种)及其变形词、缩写、简写、代号的文字、图片和视频。同时,商家在所发布的产品和店铺文字、图片和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可以检测、预防、治疗、治愈或免疫新型冠状病毒的描述或宣传,更禁止夸大/虚假描述防疫物资产品的相关标准和功效等。示例:Antivirus、virus 、Coronavirus、COVID-19、2019-nCoV、SARS-CoV-2等含有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或与地域、种族关联的歧视性表述;
3)禁止将普通型口罩和专业防护型口罩同一商品链接下进行SKU混发,平台将加大力度进行此类的SKU作弊处罚;
4)禁止普通口罩,即无防护等级的口罩,发布商品时添加专业防护等级属性,商品描述不得出现医用以及N95、N99、FFPP1等相关防护等级的描述;
5)禁止口罩、温度计、制氧机、血氧仪、呼吸机、血糖仪、洗手液/消毒液、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湿巾、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相关防疫类商品以不公平的竞争方式销售来扰乱市场秩序,包括但不限于超低或超高价格;
6)禁止利用疫情相关信息介绍或推荐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发布以赠送口罩或其他相关防疫类商品的方式进行促销;
三、违规及处罚说明
1、商品不符合产品发布规范要求,首次发现平台将会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再次违规,平台将对商品做删除处理。
2、商品类目错放,处罚手段如下:未放置在规定医用口罩类目的医用口罩,执行首次下架可编辑,二次删除商品。
3、商品涉及资质造假,平台将对违规商品及店铺做处罚,包括但不限于 (i)退回或删除商品/信息; (ii)限制商品发布;(iii)暂时冻结账户及账户余额; 及 (iv) 关闭账号。对于关闭账号的用户,速卖通有权采取措施防止该用户再次在速卖通上进行登记。
温馨提醒:建议商家在发布商品前针对商品资质信息进行校验,避免由于资质不符合导致商品处罚,可参考的官方公开数据库包括但不仅限于:
1)欧盟CE认证机构名单:https://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ando/index.cfm?fuseaction=notifiedbody.main,并且要保证机构具备授权的法规授权范围(比如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 Medical devices,个人防护设备法规Regulation (EU) 2016/425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2)美国FDA的器械产品数据库: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rh/cfdocs/cfRL/rl.cfm
一、备货期及发货物流线路升级
疫情期间为提供消费者更好的物流保障及购物体验,平台将做如下政策调整:
1、平台将针对防疫物资商品的订单备货期由7个工作日调整为72H,即商家在消费者订单支付成功后的72小时内未完成发货,订单将被系统超时关闭,款项会退回买家端,订单状态显示为:订单关闭,同时订单计入成交不卖考核;预计生效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3日,建议商家及时关注后台;
2、平台将针对30大类目的经济、简易、自定义物流线路做下线,即疫情相关品类在海外疫情期间只能通过挂号及以上标准的线路进行发货,其中部分类目为液体、带磁带电敏感货类目仍保留自定义类目权限,请商家在线路下线前做好对应类目下物流运费模板调整,预计生效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10日,建议商家及时关注后台,相关类目及线路关闭计划参照下表:
注:若对应商品已经报名平台活动,活动锁定了之前的运费模板,且您之前只设置了经济、简易、自定义线路,这些线路下线会导致您的商品在活动期间无法下单至对应国家,如遇该情况,请您提供商品ID、活动名称、活动ID联系小何在线客服提交活动退出申请。
您可以进入营销活动——平台活动——查看全部活动——查看待确认及参与中的活动,展示时间在4月10日之后的平台活动会受影响。
二、履约考核指标升级
1、成交不卖考核规范
1)考核标准:平台将针对商家的防疫物资商品进行成交不卖相关数据考核,若近7天成交不卖率指标不符合平台要求,会对店铺的正常经营和流量产生影响,同时将面临类目准出或店铺扣分冻结风险;
2)考核指标:近7天成交不卖率 (自然日),即:
分子:过去7天商家逾期未发货/买家取消订单并选择卖家原因的订单数;
分母:过去7天支付成功(风控审核成功)的订单数;
3)考核时间:每周考核;开始考核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4月10日起;
4)考核范围:防疫物资产品订单,包含但不仅限于口罩、温度计、血氧仪、呼吸机、血糖仪、洗手液/消毒液、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相关防疫类商品;
5)处罚方式:
6)更多详细规则了解可参考全球速卖通"成交不卖"规则;
2、上网率考核规范
1)考核标准:平台将针对商家的防疫物资商品进行7天上网率相关数据考核,若近30天7天上网率指标不符合平台要求,会对店铺的正常经营和流量产生影响,同时将面临类目准出或店铺扣分冻结风险;
2)考核指标:近30天7天上网率 (自然日),若7天上网率>=90% 暂可接受,7天上网率低于80%需要卖家重视。更多详细规则了解可参考速卖通订单上网率规则生效公告;
注:防疫物资产生的订单备货期将调整为72H,请您及时发货确保7天上网率指标符合平台要求。
3)考核范围:防疫物资产品订单,包含但不仅限于口罩、温度计、血氧仪、呼吸机、血糖仪、洗手液/消毒液、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等相关防疫类商品;
3、虚假发货
1)考核标准:虚假发货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虚假发货一般违规和虚假发货严重违规。
虚假发货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虚假发货订单金额较大;
(2)买卖双方恶意串通,在没有真实订单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发货的违规行为误导速卖通平台放款;
(3)多次发生虚假发货一般违规行为。
2)处罚方式:
3)考核指标:更多详细规则了解可参考《全球速卖通"虚假发货"规则》
针对未按平台规范的且违规情况严重的账号,依据《全球速卖通‘严重扰乱平台秩序’规则》执行处罚:
严重:12分/次(冻结账号7天)
特别严重:48分/次(关闭账号)
更多平台关于扰乱平台秩序相关处罚信息,您可查看相关规则:
关于平台疫情信息相关公告内容,您可查看:关于海外疫情相关国别化禁限售政策(持续更新)
在此特殊时期,感谢您的理解和一直以来对全球速卖通的支持与信任。
全球速卖通
20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