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及制品出口法规须知
管控背景
木材及制品进入欧洲市场需要符合欧洲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 CPD/CPR (Construction Products Directive)。该指令要求产品必须是安全的。同时,木材及制品还需符合REACH法规,即欧盟第(EC)No 1907/2006号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18 December 2006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不同用途的产品会被禁止或限制添加某些物质;当产品中含有超出限量的高度关注物质时,将面临额外的通报要求。此外,欧盟法规995/2010/EU规定,审慎调查义务适用于所有首次将木材及木材商品投放欧盟内部市场的运营商,且运营商有义务保留记录,以杜绝非法砍伐木材及相关木材及制品贸易。
复合木材及制品在美国销售需接受两套法规体系管控认证,即TSCA(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有毒物质控制法)和CARB(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认证。TSCA认证由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实施,该管理制度涵盖了工业化学品及其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管理,建立了包含商用化学品报告、记录、跟踪、测试和使用限制等方面在内的化学品管控体系。CARB认证作为国际市场高度认可的认证准则,要求制造商遵照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管生产过程,以降低复合木材及制品甲醛释放量。
管控范围
1. 欧盟
995/2010/EU号法规适用于该法规附录中所列的木材和木材产品,该法规涵盖了各种进口与国产的木材和木材产品,包括实木制品、地板、胶合板、纸浆和纸张等,但不包括书籍、杂志和报纸等印刷品,以及乐器、玩具和游戏等。995/2010/EU号法规对由回收木材制成的木材产品或产品组件进行了豁免。回收木材指已完成生命周期,若不再利用便会作为废品弃置的木材或木材产品。此外,995/2010/EU 号法规还授权欧盟委员会通过授权法案修改和补充附录中列出的木材和木材产品清单。但迄今为止尚未对丰附录进行任何修改。
2. 美国
受到法规限制的木材及制品包括复合木材及制品(或人造板),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实木制品因其加工过程中较少添加醛类树脂胶,甲醛释放风险较小,法规无强制要求。
法规要求
1. 欧盟
1.1 复合地板、弹性地板
1.2 实木地板
欧盟没有为普通木材及制品设置专门的化学要求。我们建议制造商关注REACH法规附录XVII对以下两种物质的限制:
由于人造板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是一个被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且德国对于该测试有强制要求,建议人造板部件需符合EN 13986(建筑用人造板性能、合格评定和标志,Wood-based panels for use in construction- Characteristics, evaluation of conformity and marking)的规定。
此外,995/2010/EU对于运营商和贸易商的义务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运营商需遵守两项义务:
以上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木材和木材产品:
995/2010/EU法规中,贸易商同样需遵守两项义务:
以上信息要求至少保存五年,并按要求提供给监管部门。
2. 美国
在TSCA法规修订后,TSCA Title VI和CARB ATCM Phase II的要求已相同。对5种常见的人造板,甲醛释放量限值为:
复合木材及制品进入美国市场前,需得到EPA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证,获得TSCA Title IV证书,并在产品上粘贴相应的标签。
法规依据
有关木材及制品产品法规和标准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以下网站:
欧盟木材法规
https://ec.europa.eu/environment/forests/timber_regulation.htm#products
CPD/CPR指令
TSCA复合木材及制品甲醛释放量
https://www.epa.gov/formaldehyde/formaldehyde-emission-standards-composite-wood-products
REACH指令
https://echa.europa.eu/regulations/reach/understanding-reach
CARB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
https://ww2.arb.ca.gov/our-work/programs/composite-wood-products-program/about
请注意:以上信息并非法律咨询,也不能被当成或代表政府监管机构的法律意见或结论。此外,本信息不能承诺或保证反映最新的法律进展情况。更多信息,请根据产品特性,可咨询销售目的国/地区主管当局或专业的律所、第三方认证/测试/咨询公司。
全球速卖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