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和杀虫剂设备出口法规须知
法规背景
在美国,杀虫剂和杀虫剂设备必须遵守《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案》(简称“FIFRA”)以及适用的州和地方法律的要求,包括产品注册,厂址登记和贴标要求等。美国EPA与联邦、州等相关监管机构对FIFRA管辖下的农药产品、杀虫剂设备等进行监管以确保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2009年10月21日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发布Regulation (EC) No 1107/2009 - 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植物保护产品法规》规定了植物保护产品投放欧盟市场的要求。概括起来就是植物保护产品中的有效成份需要在欧盟层面得到批准,即列入“准许清单”以及该植物保护产品在成员国获得了登记,之后产品才可以正常的进口和销售。
管控范围
1. 美国
农药和杀虫剂设备指: (1) 所有用来预防、消灭、驱除或减少任何害虫的商品以及;(2) 所有作出任何抗菌剂、抗真菌剂、抗细菌剂、防霉剂或杀虫剂声明的商品。
FIFRA法规中将农药产品分为三类:
杀虫剂设备是一种用来摧毁、击退、诱捕或减轻害虫(如昆虫、杂草、啮齿动物、某些其他动物、鸟类、霉菌、细菌和病毒)的工具或发明(火枪除外),与农药不同,杀虫剂设备是通过物理方法(如电、光或机械)工作,不含实现预期杀虫目的的物质或物质混合物。紫外线装置(如紫外线消毒、UV水质过滤器、 UV空气过滤器、 UV灭蚊灯,UV消毒器等),臭氧消毒器,超声驱虫设备,高频驱鸟器,电子驱鼠器,空气杀菌净化设备以及灭虫电器等用物理功能实现消毒、杀虫的设备都属于EPA管辖范围内的杀虫剂设备。
2. 欧盟
植物保护产品(PPP)是指保护作物或有用植物的大田使用的农药产品。常见的 PPP示例为除草剂,杀虫剂等。
PPP商品必须至少含有一种活性物质,且必须具有以下功能之一:
法规要求
1. 美国
美国关于农药和杀虫剂设备管控的法规主要包括:
所有进口或销售到美国的农药产品和杀虫剂设备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2. 欧盟
植物保护产品PPP必须先在相关成员国获得注册,方可对其进行销售。如果 PPP 包含未授权的活性物质,则不可对其进行注册。
欧盟植物保护产品主要监管法规:
除产品需要获得注册外,植物保护产品还需满足包装、贴标及广告方面的要求:
√ PPP 的商品名称或指定名称
√ 授权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PPP的授权号,以及负责 PPP最终包装和/或贴标的人员的姓名和地址(如果不同于授权持有人)
√ 有关活性物质的某些指定信息
√ 在限制使用 PPP的情况下(例如仅限专业用户使用),允许使用 PPP 的用户的类别
对于 PPP商品,通常要求在商品上附带安全提示,此提示可能因 PPP的类型而异。此外,成员国可能在国家层面规定了特定的语言要求。此外,PPP商品还应确保遵守任何适用的 PPP广告要求。
法规依据
有关美国农药和杀虫剂设备产品法规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以下网站:
《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及灭鼠剂法》中的贴标要求
有关欧盟植物保护产品法规的更多信息,请访问以下网站:
欧盟委员会网站,植物保护产品立法:https://ec.europa.eu/food/plant/pesticides/approval_active_substances/eu_rules_en
Regulation (EC) No 1107/2009 - plant protection products
请注意:以上信息并非法律咨询,也不能被当成或代表政府监管机构的法律意见或结论。此外,本信息不能承诺或保证反映最新的法律进展情况。更多信息,请根据产品特性,可咨询销售目的国/地区主管当局或专业的律所、第三方认证/测试/咨询公司。
全球速卖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