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护肤品行业招商准入资质
版本时间:2019-1-11
护肤品行业招商准入资质要求如下,具体以系统展示为准:
一、类目准入资质
国产化妆品 | 1、若商家是生产厂商,则需提交以下资质: |
1)化妆品生产厂商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
3)化妆品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2、若商家非生产厂商或品牌商非生产厂商(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则需提供以下资质: | |
1)品牌商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若品牌商授权商家全权处理品牌运营事宜,则可提供商家与生产厂商间的《委托加工协议》); | |
2)生产厂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
3)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3、若商家为品牌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需提供以下资质: | |
1)品牌商给与分销商/代理商的授权书(授权书上品牌商的公司名称须与代加工协议上品牌商公司名称一致,分销商/代理商的 名称需要跟注册店铺的公司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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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品牌商跟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 | |
3)生产厂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
4) 生产厂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一般贸易报关非国产化妆品 | 1、近两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
2、近两年内的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 | |
3、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 |
4、进口特殊用品化妆品批准文号或进口非特殊用品化妆品备案编号 | |
跨境报关化妆品 | 1、所售品牌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地在海外,包括港澳台); |
2、提供一份所售品牌商品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质检报告如国内的CMA或CNAS认证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药监批复行政许可机构检测报告或国外权威质检机构质检报告或品牌国认可的GMP证书 |
二、品牌准入资质要求
国产化妆品及一般贸易报关非国产化妆品需在商标资质申请时,提供一份该品牌商品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项目检测报告,要求是CMA或CNAS认证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药监批复行政许可机构检测报告。 至少包括以下检测项(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
四项重金属:汞、铅、砷、镉;
五项微生物: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菌总数(花露水、指甲油和烫发品无需检测五项微生物);
注:
1)香水、花露水和指甲油产品需加检甲醇含量;
2)皂类:按照QB/T2485-2008《香皂》标准检测,无需检测三项重金属和五项微生物。关于检测报告相关FAQ点击这里了解
如为跨境报关非国产化妆品需在商标申请时,提供一份所售品牌商品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质检报告如国内的CMA或CNAS认证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食药监批复行政许可机构检测报告或国外权威质检机构质检报告或品牌国认可的GMP证书;
三、商品发布要求
有国产化妆品必须填写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海外商品发布时暂不做要求; 后续平台根据需要对商品要求查验,若核查后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平台保留商品下架、类目权限限制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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