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卖通2017年度类目招商及运营考核标准

 

修订时间:2017-5-16


在您申请加入各类目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类目招商及运营考核标准(下称“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速卖通责任、对您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等内容。如果您对本规则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速卖通客服渠道进行询问,速卖通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任意内容,请不要向速卖通申请加入相关类目。否则,自您提交类目准入申请时,表示您使用的速卖通账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已接受了本规则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本规则在您签署《2017年招商服务协议》后应视为《2017年招商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2017年速卖通类目准入服务协议》与本规则有冲突的,应优先适用《2017年速卖通类目准入服务协议》。

 

《2017年速卖通类目准入服务协议》

速卖通将根据各经营大类的运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消费者需求、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变更等情况,不定期修改本规则。如有任何变更,速卖通将在合理期间内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而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规则经公示后生效。

第一章 入驻概述

第一条   本规则适用于2017年度速卖通平台招商、运营及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至2017年12月31日止。2018年招商规则速卖通将另行通知。

第二条   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若您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您的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速卖通将不再与您进行合作;

第三条   若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阿里巴巴账户曾因售假、炒信、资质造假等被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的,该账号将不予准入,情节严重,平台将执行关闭清退;

第四条   速卖通准入申请基础要求:
(一)企业:账号需完成速卖通企业认证,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一个通过企业认证的会员仅能拥有六个可出售商品的速卖通账户(速卖通账户所指为主账户)(特殊情况除外);2017年1月1日起,平台关闭个人账户转为企业账户的申请入口,所有新账户必须以企业身份注册认证。
(二)品牌: 2017年所有类目开始实行商标化。部分类目除外(具体以产品发布页面为准)。
2017年1月1日开始,新发产品“品牌属性”必须选择商标;
2017年3月1日开始,平台将分批次执行在线产品"品牌属性"必须选择商标的编辑功能,分批次的类目和时间,关注平台后续公告;
速卖通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特殊情况除外),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第二章 速卖通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   具体要求查看下表:

 

店铺类型 官方店 专卖店 专营店
店铺类型介绍 商家以自有品牌或由持商标权利人独占性授权(仅商标为R标)入驻速卖通开设的店铺。 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或者持他人品牌授权文件在速卖通开设的店铺。 经营1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或TM状态)商品的店铺。
开店企业资质 需要完成企业认证,卖家需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均可);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同官方店 同官方店
单店铺可申请品牌数量 仅1个 仅1个 可多个
平台允许的店铺数 同一品牌(商标)仅1个 同一品牌(商标)可多个 同一品牌(商标)可多个
需提供的材料 1、 商标权人直接开设官方店,需提供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仅R标);
2、由权利人授权开设官方店,需提供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仅R标)与商标权人出具的独占授权书(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内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驾驶证复印件也可以);
3、经营多个自有牌商品且品牌归属同一个实际控制人,需提供多个品牌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仅R标);
4、卖场型官方店,需提供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 35类商标注册证(仅R标)与商标权人出具的独占授权书。(仅限速卖通邀请)。
独占授权书点此下载

1、 商标权人直接开设的品牌店,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
2、 持他人品牌开设的品牌店,需提供商标权人出具的品牌授权书(若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驾驶证复印件也可以);

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TM标)或以商标持有人为源头的完整授权或合法进货凭证(各类目对授权的级数要求,具体见品牌招商准入资料提交为准)

 

第三章 速卖通各经营大类招商要求

第六条   北京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速卖通以下经营大类将开启审核制招商(具体以实际后台页面为准):服装服饰、箱包鞋类、精品珠宝、护肤品、美容健康、母婴&玩具、家居&家具、家装&灯具&工具、家用电器、运动鞋服包/户外配附、骑行/渔具、乐器、手机配件&通讯、电脑&办公、消费电子、安防、办公文教用品、电子烟、平板、手机、汽摩配。其余经营大类封闭邀约制。 假发行业招商规则详见


卖家可登录卖家后台-账号及认证-类目招商准入选择经营大类,系统中下载产品清单,填写并上传,待平台审核通过后,便可缴费入驻。


关于产品清单的几点说明:


1)针对每个卖家计划经营的商标,请卖家提供该品牌(商标)的 10款典型产品及实物图(代表该品牌产品的各产品线、产品风格、质量水平、消费定位);若涉及多个商标经营,请按上述要求一并提交。准入后至自然年年底,平台不接受卖家新增其他本次未提交审查的商标;


2)请卖家在明亮的光线情况下拍摄实拍图,包括能够清晰、完整展示商品的正面、侧面、顶部、底部照片各一张,及商品未拆包装正面照片一张;


3)提供的产品信息及实物图如无特殊原因需要确保未来至少3个月内在线销售;


4)本次上传的产品清单,是平台对卖家产品的初步审核,通过样品实物图了解店铺的产品定位,风格及品牌情况,请卖家认真填写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审核通过后,若卖家后续要上传更多产品售卖,可自行发布上线,但商标名、产品风格、质量水平、消费定位需要与样品保持基本一致,若后续平台发现卖家实际售卖的商品与上传的清单样品的上述特性严重不符,根据违规产品的比例,平台将给予提醒整改直至关闭账号清退的权利;


5)针对有丰富电商运营经验、有固定的货源或对接工厂、产品通过认证或质检、持有优质品牌的授权或原创品牌,平台优先招募;

如果您对本规则的条款有疑问的,您可通过速卖通客服小何在线进行询问,速卖通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申请加入相关类目,同时意味着您同意本平台将根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风格、特色、消费者群体、货单价及当前行业已经营情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综合评估,并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拒绝您的申请;平台将根据各经营大类的运营情况、行业发展动态、消费者需求、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变更等情况,不定期修改招商本规则,届时将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

附产品清单模板(具体以线上申请页面为准):

精品珠宝类目:产品清单模板下载

 

平衡车类目准入资质要求:
 

1)产品认证证书(UL2272):必须为平衡车整机认证证书或者电源部件的认证证书,若有其他相关认证也可一并提交;

2)安全承诺书(点此下载模板)

电子烟类目准入资质要求:
 

1)电子烟禁限售会员承诺书(点此下载模板)

2)产品清单模板下载

3C数码及汽摩配:产品清单模板下载
 

服装服饰:产品清单模板下载
 

箱包鞋类:产品清单模板下载
 

家居&家具/家装&灯具&工具/家用电器:产品清单模板下载
 

护肤品&美容健康:产品清单模板下载

母婴&玩具/运动&娱乐:产品清单模板下载

针对在商品发布需要勾选证书要求的类目,后续平台根据需要对商品要求查验,若核查后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平台保留商品下架、类目权限限制等处置

第七条   在您提交申请材料后,审核进展可通过卖家后台——账号及认证——类目招商准入中查看。对于类目资料审核通过的卖家,您方可签署在线协议,缴纳年费,同时进一步完成商标资质申请后,完成入驻流程。

第四章 开店入驻限制

第八条   店铺内在线商品数量限制:速卖通一个店铺内在线商品数量上限3000个(特殊情况除外),同时特殊类目(Special Category)分设数量上限。

第九条   店铺跨类目经营限制:

(一)速卖通平台各行业划分为十八大经营范围,每个经营范围分设不同经营大类,每个速卖通账号只准选取一个经营范围,并可在该经营范围下跨经营大类经营。详见《速卖通2017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注:特殊类(Special Category)不单独实施招商准入,只要卖家获准加入任一经营大类的,即可获得特殊类(Special Category)商品发布权限);
(二)针对速卖通邀约入驻的店铺, 持有商标注册证的品牌,平台根据店铺实地考察及综合经营能力评估,保留开通其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商品所包含的一级类目的权利;

第十条   品牌入驻限制:
(一) 与速卖通已有的品牌、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近似;
(二)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或行业热搜词的品牌;
(三)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四)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五) 纯图形商标不接受;

(六) 在实行品牌封闭管理规则的行业中,不属于行业邀约品牌名单且未通过品牌审核的。

第十一条   终止品牌在速卖通的经营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一) 该品牌商品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
(二) 该品牌经判定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和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三) 该品牌经营期间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经营者存在严重售假、产生严重售后投诉,平台保留清退该品牌及卖家品牌经营权限的权利。

第十二条   同一企业主体开多家速卖通店铺限制:
(一) 产品重合度:店铺间经营的商品不可重复铺货(国家分站除外),若核查到重复铺货严重,平台有权对店铺进行相关处置,甚至关闭经营权限;
(二) 一个企业在一个经营大类下只允许开3家店铺(平台邀请的特殊情况除外),且主动申请退出经营大类的商家,原店铺名额不予恢复。;
第十三条   账号重新入驻速卖通限制:
(一) 售假、资质造假等被速卖通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二) 在经营期间由于“服务指标”考核不达标被清退或中途退出经营大类的,在同一年度内将无法再次申请加入该经营大类。

第十四条   续签限制:
续签商家须在2017年1月26日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并一次性完成整年年费的缴纳,如果在2017年1月26日前未补足资费及资料,速卖通将在2017年2月4日取消类目的经营权限,在线商品于2017年2月4日下架。2017年2月4日后若再次申请且完成年费缴纳,商家需自行上架获得类目经营权限的商品。

第五章 速卖通技术服务年费/交易佣金标准

第十五条   年费按照经营大类收取。入驻不同经营大类需分别缴纳技术服务年费(下称“年费”)。各经营大类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速卖通2017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2017年度的年费。

第十六条   年费结算:
(一)如卖家实际经营未满一年的,且不存在任何违约及违规情况被关闭账号的,速卖通将根据实际入驻的期间(按自然月计算),重新计算应缴年费,并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年费。比如:服装配饰经营大类入驻年费为人民币10000元,若卖家在2017年1月申请加入服装配饰经营,在7月时申请退出服装配饰,则卖家可退还年费为:10000-10000/12*6 = 5000(退出当月不收费),费用在申请退出之日的30天内退还至您店铺国际支付宝实时绑定的人民币提现账号。注:享受2017年优惠的续签商家,若中途退出经营,按照优惠后实收金额(按自然月计算),重新计算应缴年费,并退还未提供服务期间的年费。
(二) 如卖家因严重违法平台协议规则(如售假、炒信炒销量或严重扰乱平台秩序等任何行为),被关闭账号的,所缴年费全额不予退还;
(三) 获准入驻某经营大类的卖家,若在该经营大类下发布非该经营大类所属商品,规避速卖通类目准入政策的,或卖家通过作弊手段进行年销售额作假等,速卖通将依据严重扰乱平台秩序等规则执行账号处罚,卖家在该经营大类下所缴年费全额不予退还。
(四) 如有可退还年费,年费将退还至您店铺国际支付宝实时绑定的人民币提现账号。

第十七条   年费激励:
(一) 平台针对经营到自然年年底, 拥有良好的服务质量及不断壮大经营规模的优质店铺,将在年底有条件地对这部分商家进行奖励。奖励方式上参照年销售额指标,奖励的比例为年费的50%和100%两档。具体标准为:协议期间达到《速卖通2017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中技术服务费年费金额及各档返还比例对应的年销售额。年费返还按照2017年内实际经营期间进行计算,具体金额以速卖通统计为准。
(二)“年销售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卖家经营期间支付成功的订单金额总和(虚假的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除外)该金额中不包含因风控、维权、售后等原因导致的退款);
(三) 如卖家因服务指标考核不达标,最终被清退经营大类的,则无法享受年费激励政策;
(四) 年费的返还结算统一在协议终止后进行。如有返还年费,年费将返还至您店铺国际支付宝实时绑定的人民币提现账号。

第十八条   实时划扣交易佣金:
商家在速卖通经营需要按照其订单销售额的一定百分比(简称“费率”)交纳佣金。各类目统一的佣金比例详见

第️六章“类目服务指标”/“商品”考核

第十九条   速卖通重视每个商品对买家的消费体验,同时注重卖家在该类目的经营情况。
(一)商品服务指标考核:
平台将在2017年2月开始启动商品服务指标考核。根据消费者评价、售后维权等情况(重要指标近90天商品货不对版纠纷率),对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商品实行预警,同时对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的商品实行退回
(二) 类目服务指标考核:
考核周期:每季度考核一次。速卖通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消费者维权状况、卖家经营状况等因素,不定期修订各类目服务指标考核标准,并在合理期间内进行公示。服务指标变更后,速卖通根据新考核标准,对服务指标变更后卖家的经营行为进行考核。
服务指标:分为类目90天货不对版纠纷率及类目90天DSR商品描述平均分;
考核频率:每3个月考核过去90天的服务指标;
2017年类目考核时间: 2017年4月2日、2017年7月2日、2017年10月2日、2018年1月2日;
考核标准: 为了更公平、更准确地考核服务指标,以减少订单量过小而造成卖家服务指标不达标,因此每个类目的服务指标均设置了起始值,小于起始值,该服务指标不考核。

第二十条   2017年首次在速卖通认证的企业,该企业在速卖通入驻的第一个店铺在首次考核之日若货不对版纠纷分母订单未满90笔则不参与首次考核。若已经超过90笔,则参与首次考核。若卖家通过注册新账号等方式,规避速卖通”服务指标“考核制度的,速卖通将关闭该等新注册账号,所缴年费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速卖通有权根据违规情节对该卖家控制的其他速卖通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账号限权、冻结、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
注:“服务指标“查看:卖家可通过“登录速卖通账号—账号及认证—店铺类目指标“,点击 “查看详情”查看,权衡是否申请入驻。


第七章 清退

第二十一条   如卖家未达到类目服务指标考核标准的,卖家将被清退该类目。若卖家在经营大类下的所有下辖类目,均未达到服务指标考核标准的,卖家将被清退该经营大类。清退:指根据速卖通平台相关协议规则及本规则,对卖家经营的相关经营大类或下辖类目,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商品发布权限、下架商品等限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卖家在入驻的经营大类下,发布非该经营大类所属商品,规避速卖通类目准入政策的,或卖家通过作弊手段进行年销售额作假的,卖家将被清退该经营大类;

第二十三条    存在售假、炒信、欺诈等严重违规行为的,或被速卖通关闭账号的,卖家将被清退该经营大类。

第二十四条    卖家伪造任何证明材料的,被速卖通关闭账号的,将被清退该经营大类。账户主动退出或被清退出速卖通平台不再经营的,平台将对店铺执行释放(包括但不限于收回站内信、已完结订单留言功能及店铺首页功能等), 若账户在平台不经营时间超过一年,平台保留关闭账号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速卖通平台相关协议或规则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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